人本崇德尚美创新
首页 · 专业教学动态

音乐(器乐表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更新时间:2020-07-20 15:13:54

一、专业名称及代码

1.专业名称  音乐(器乐表演)专业

2.专业代码  140800

二、入学要求

初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对音乐(器乐表演)专业及相关领域有浓厚兴趣并有一定的专业基础。

三、基本学制

三年制

四、职业范围

可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和专业(技能)方向取得1或2个证书。

序号

对应岗位

职业资格证书举例

专业(技能)方向

1

器乐演员

器乐演员

协会会员

器乐表演

2

社会培训老师

3

剧团演奏员

 

 

 

 

 

五、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一)培养目标

    全面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文化素养和创新精神,掌握对应职业岗位必备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区域文化市场发展需求的“一专多能”的,有职业生涯发展基础和终身学习能力的技术技能型、复合型艺术专业人才。

(二)培养规格

1.职业素质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自觉遵守行业法规、规范和企事业单位规章制度。

(2)热爱生活,热爱自然,热爱音乐事业,树立与社会需求相适应的职业理想。

(3)具有勤学苦练、精益求精、团队协作的精神和继续学习的能力。

(4)养成善于观察、勤于思考、乐于探索、勇于创新的习惯和品质。

(5)掌握必须的现代信息技术,具有较好的人文素养,具有一定的就业和创业能力。

(6)树立正确的文艺观和审美观,自觉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新时代文化艺术产业服务。

2.专业知识和技能

(1)掌握器乐表演艺术的基本能力和基础理论。

(2)具有基本的五线谱视奏、视唱及听音记谱能力。

(3)具有初步的钢琴演奏和伴奏能力。

(4)具有基本的音乐表现能力和初步的音乐创作能力。

(5)了解地域和民族音乐文化,具有基本的中外音乐历史知识。

(6)具有初步的形体表演和舞台综合表现能力。

(7)具有初步的艺术审美和音乐鉴赏能力。

3.专业(技能)方向——器乐表演

(1)掌握器乐表演的基础理论知识。

(2)掌握所学乐器演奏的基本技能。

(3)具备基本的合奏能力。

(4)具有初步的音乐(器乐)辅导、合奏排练指挥等社会文化艺术指导能力。

注:周总课时40节,班会2节不列入课时表中。

八、实施保障

(一)师资队伍

    我校器乐表演专业成立于1958 年,本专业现有专任教师21人,其中高级讲师6人,“双师型”教师21人。具有合理的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及专业教师团队的运行体制,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积累了丰富而宝贵的教育资源和办学经验,各项师资配备均已达到示范性标准。

 
 

(三)教学资源                                

     目前拥有专业技能实训室 5 间,教师琴房9间,学生琴房125间,校内综合实训厅1个(实验剧场)、电子钢琴实训室2个等。并拥有一个可容纳400名观众的实训舞台,为“做、学、教一体化”和学生舞台实践提供了条件,并拥有图书4万余册。

同时使用12学教学平台和学校网站丰富的课程资源,开展师生交网络交流互动,实现了我校与其他学校优质资源课程在互联网上的共享。

(四)教学方法

器乐专业围绕高效职业技能的原则,实行“做、学、教一体化”模块化教学,增加学生的艺术实践活动。将专业小课、专业小组课、专业排练课为重点,将情境教学法、案例教学法、项目教学法、任务驱动法、模拟教学法、混合式教学法等教学方法灵活运用于课堂,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实践演奏,积极开展校园文化艺术节、星光舞台的演出实践活动,重点聘请企(行)业专家和骨干教师进行现场指导与授课。以职业能力群为构架的专业能力课程体系面向就业市场,以职业能力为核心,进行综合育人。

(五)学习评价

1.评价主体个性化。针对学生的不同风格,打破原有艺术类教学评价方式,以学生的个性化情况为基础,“一人一案”,构建多维个性化评价体系,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对学生进行评价,为学生自我评价的形成和改进提供依据,为后续教学改进提供数据和指导。

2.评价形式多元化。多元、多维、个性化的考核评价贯穿教学始终。组内、组间、教师、平台、学生的多元评价,课前、课中、课后的多维评价,学生一人一议的个性化评价,客观描述完整课程,为课堂教学实施提供诊改依据,进一步提升教学设计与组织的合理性、针对性、有效性。

3.评价过程全面化。包括考勤、内容和能力三个部分,强调能力的主体地位,注重平日上课对所学知识的掌握程度。让学生学会自我评价、相互评价,在评价中学会认识自己,改进自己,提高自己。强调评价主体多元化,使课堂评价的主体由教师为主转变为以学生、教师共同评价为主。

4.评价总结综合化。评价内容为现场演奏,它试图改变传统考试中“重概念、轻能力”的错误观念,从实现教学目标出发,以突出实践技能为主旨,并结合相关理论,着重考察学生技能掌握情况。(详见下表)

 

考核项目

权重

保留的文字资料

备注

平时考勤

10%

考勤记录

任课教师考核

平时成绩

20%

学生作业、课堂提问讨论参与度、课堂表现

任课教师考核

月考成绩

10%

现场演奏

任课教师考核

期末课程考核

60%

现场演奏 期末考核记录

任课教师考核

 

 

计算公式:总成绩=考勤分+平时成绩分+月考+期末考试

(六)质量管理

1.教学运行管理制度化

为了有效的保障教学质量,器乐专业教学运行管理工作注重将各类问题的对策由临时性、非程序化向常规性、程序化转变。结合现实情况,多方位征求意见,先后制订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并有效实施。此外,对期初、期末教学工作进行安排及布置,撰写各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及总结,各学期教学活动安排等均已成为常规性工作,有序完成。

2.教学运行管理系统化

教学质量的日常管理应包括:制订教学课程表,学生实习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两级督导的教学实训质量管理功能,推动全员参与质量管理。

教学活动按照与校内教学“同步、同质、同序”的标准进行,短期教学课程教师需填写教学进度表,长期教学课程还需详细制订实境教学指导书、实境教学大纲、实境教学计划等。

3.建立实习领导小组,加强实习过程的监控

为了便于实习指导与管理,设立实习领导小组,负责学生的实习组织、管理和考核工作,对学生实习进行综合管理。

实习领导小组:由部门主任、教研室组长、学生工作负责人、督导、指导教师及实习单位领导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组成,每位校内实习指导教师每次负责指导和管理的实习学生不多于20人。认真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组织管理、技能训练、考核评价等工作,保证每名学生有专人负责。加强实习过程的监控,保证学生实习的长效运行,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实习各阶段的管理,保证实习环节和人才培养的质量,使实践教学管理体系化、程序化、规范化。

4.建立明确考核评价体系

实习作为一项独立的实训项目,其成绩计入学生学年成绩并获得相应学分。学生在实习期间接受学校和企业的双重指导,校企双方加强对学生的工作过程控制和考核,实行以企业为主、学校为辅的校企双方联合考核制度,由校内专职实习指导教师会同顶岗实习单位校外兼职实习指导教师一起负责评定学生成绩。

5.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

加强教学管理制度建设,每学期分阶段进行教学质量监控,注重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学校教学管理人员坚持每天进行日常教学巡视,对各专业上课情况、教风、学风、调课情况进行认真记录。建立领导、督导、教研室主任、部门主任日常听课制度,掌握教学执行质量情况。

6.做好学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工作

每学期初由教务处组织进行教学检查,检查的内容有:课程提纲、课程考核方案的编写情况;教学任务册、教学日志的发放情况;教学设备设施运行状态、教材到位情况;学生报到、注册、交费情况;学生上课情况;课程信息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情况等。

7.优化师资配置,提高质量效益

建立高效的内部教师队伍。通过内部挖潜,激活现有教师资源,激励教师个人积极主动进修学习的积极性,促进整个教师队伍健康发展。

在优化内部教师队伍的同时,加强兼职教师的引进。兼通过实行专兼结合、开放式的教师选聘模式,选聘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企业人士担任兼职教师,充实教师队伍,丰富实践教学的内容。

器乐表演专业以职业能力建设为主要目标,在专业课程中突出要求两类内容的“渗透式”教学:一是职业道德与综合素质的建构;二是实用专业技能建设。强调实践性教学的重要性。坚持把实践性教学作为音乐专业的主框架,把“项目教学”“分层教学”“小班化教学”等课程打造成器乐专业的“品牌”教学,形成具有音乐专业特色的教学模式,要求教师在承担的课程改革教学过程中,以岗位需求为目标,重在强化专业能力的培养。

九、毕业要求

本专业学生达到以下规定,准予毕业,颁发三年制中专毕业证书。

1.达到人才培养所规定的德、智、体、美、劳等规格要求,修满课程计划所规定的所有课程,成绩合格。

2.参加各项基本功考核,成绩合格。

3.毕业见习实习按要求完成,成绩合格。

十、附录

变更审批表

 

专业

 

方案执笔人

 

专业负责人

 

方案组成员

 

 

 

审核意见

 

 

 

 

                         教研室主任:

      

 

 

审核意见

 

 

 

 

                          教务处主任:

                                    

 

 

 

 

 

 

审核意见

 

 

 

 

 

 

 

 

 

 

                          分管领导:

                                     

 


 

 

  烟台艺校创建于1958年,1964年停办,1976年恢复办学,1979年正式批准为中等艺术学校,1993年被文化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确定为省部级重点中专,2001年被国家教育部评估为国家级重点中专。
烟台艺校位于芝罘区福山路35号,占地面积30亩,建筑面积14700平方米。拥有钢琴116架,各种民族、西洋乐器近百件;灯光、音响、服装等演出物资价值近百万元。

关注我们

  • 扫一扫关注官方微信

  • 扫一扫关注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