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本崇德尚美创新
首页 · 党建工作

中共山东省烟台艺术学校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更新时间:2019-05-21 20:57:44

  中共山东省烟台艺术学校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26日至8月1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山东省烟台艺术学校进行了巡察。2018年11月9日,市委巡察组向学校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情况

  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存在22个问题,并提出了6项意见建议。学校党委完全接受市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

  2018年11月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意见反馈会召开后,学校党委以新闻稿形式及时在学校网站向教职工和社会公开。11月12日以党内文件形式将巡察组向学校党委班子反馈的意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讲话、学校主要负责人表态讲话,下发至各支部传达学习。11月12日、11月19日学校党委召开巡察整改问题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责任和措施,落实党委和委员领导责任,明确整改目标要求和整改时限。要求班子成员结合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把涉及到自身分管工作的巡察反馈问题说清楚、谈透彻,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求列出问题清单,逐条提出整改措施、要求和时限,夯实整改责任,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中的每一项问题都要得到彻底整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党委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赵军任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巡察工作联络员和各支部书记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问题整改办公室,成员包括学校党务、纪检干事、各支部组织纪检委员。按照明确责任领导、明确整改时限的思路,建立清单,集中攻坚,整体联动。在整改过程中,学校党委切实担负起了整改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全校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和问题台账,针对薄弱环节强化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逐条整改,逐一销账。

  (三)明确责任目标

  经过多次修改和巡察组审核,2018年11月19日学校制订下发了《整改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举一反三查找问题,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制订了《整改台账》。围绕6个方面22个主要问题和6条巡察意见建议,列出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整改措施)、责任清单(包括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形成详细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

  (四)认真督促检查

  建立整改工作督查制度,学校整改领导小组每周一召开会议共6次调度整改落实情况,要求每个问题的具体整改负责人汇报整改落实进度情况,并安排学校纪委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具体检查,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逐条逐项对帐销号。整改过程中,学校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党委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分管部门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调度检查。

  (五)强化成果运用

  强化政治学习,促进了党员和教师思想建设。注重建章立制,将巡察成果转为具体制度,用制度固化整改成效。学校党委共制定、修订《党委会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制度》《学校“三重一大”决策与监督制度》等制度共12个,对党委会议事规则、党建“一岗双责”、财务管理、师德师风建设、学校干部任免等方面都明确了程序和要求,推进了学校的规范管理。实施党风廉政教育常态化,做到逢会必讲、逢会必学,定期举办廉政党课和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和教师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上级会议精神不力”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重新修订了学校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里十九大精神学习要求,将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等内容列入学校2019年理论学习计划中,认真组织学习。二是组织各支部统计党员2017年12月-2018年6月灯塔党建在线十九大精神学习竞赛成绩,认真组织“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掌握党员学习情况,纳入党员量化积分管理。三是针对“2014-2015年没有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传达学习各级重要会议精神”问题,为全校教职工购买下发十九大报告单行本130本,继续开展深入学习。四是开展十九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活动,学校林艳梅、沈静两名教师参加烟台市十九大报告进课堂优质课比赛,取得优异成绩。

  2.关于“党委议大事抓全局方面有欠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学校“三重一大”制度,修订决策程序和大额资金数目等内容,制发文件认真实施。到目前召开党委会16次,研究学校职称评审推荐人选等“三重一大”事项18个。二是修订学校党委会议事规则,制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各个会议的内容和职责,制发文件认真实施。三是严格按照程序要求,进行了政府采购等重大事项的研究和落实。

  3.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利”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重新修订了党委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方案,明确党委成员对部门、教学系和重要工作中的党建责任分工。二是下发《关于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的预备通知》,要求各党支部书记在学校层面述职,进一步完善了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汇报制度。三是制定学校2019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明确2019年度党建工作责任制。在学校2019年工作要点和2019年上半年党建工作配档里,明确了5名党委委员在学校10项重点工作上的分工。四是结合提高思想政治课教学水平,专题研究学校思想政治课程内容改革、师资配备等工作,并进行了责任分工。

  4.关于“没有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重新修订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018年8月增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9月增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12月增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二是规范学习组织,丰富学习形式,做到使用市委教育工委统一配发的记录本,每次学习提前下发学习内容,先分散自学后集中学习,形式上多人领学,全体讨论交流心得,深化了学习成效。2018年7月起,组织集中学习10次。三是整理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资料4份,下发各党支部,引领学校政治理论学习。

  5.关于“对上级要求的学习教育活动不重视”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将每月学校纪委检查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形成制度,2018年下半年至今已检查4次。二是认真组织党员进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思政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党委理论中心学习组和各支部先后进行了专题学习,每名党员撰写了学习心得。三是2018年11月组织各支部学习讨论了黄群、宋月才、姜开斌、王继才先进事迹精神,2019年2月组织全体党员和教师认真开展了省教育工委要求的“强学习、提站位、深反思、促整改”活动。

  6.关于“党建知识匮乏,学习教育效果不明显”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学习制度,学校党委修订2018年理论学习计划、制定2019年理论学习计划,学校各支部根据学校年度理论学习计划进一步完善和制定支部学习计划。自2018年8月起,学校党委和各党支部先后组织了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的学习。学校一支部开展了“我来讲党史故事”“我来解读党的理论”学习活动,二支部举办党员讲堂解读党的理论特色学习活动。二是2018年12月20日至23日对中层干部进行了年度德廉知识测试,2019年1月初对普通党员进行了年度党建知识测试。三是学校党委依据灯塔党建十九大精神学习竞赛、“学习强国”平台学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考试成绩情况,评比政治学习先进分子,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学校党员政治学习表现在市直教育系统名列前茅。

  7.关于“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松弛”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2018年9月制定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下发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学校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学校党委定期检查各支部学习落实情况,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责任制。2018年9月后学校党委、各支部、党小组共38次对党员进行意识形态教育和督促提醒,2019年3月、4月先后召开学校和支部意识形态工作会议,进行工作布置和认真自查。二是加强了学校网站党建工作宣传,学校党委、各支部定期在学校网站发布党建活动情况。2018年7月起共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刊发党建新闻26条。三是2018年10月学校纪委和各支部对干部党员进行了网络意识形态方面的专题教育,对全校教职工的工作微机进行了检查。

  8.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讲规矩,部分环节缺失”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8月21日,学校党委召开会议研究纠正违规任命的校长助理问题,5人重新安排了其它岗位工作。二是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选拔任用干部将严格执行“民主推荐(竞争上岗)、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上报市局预批、任命、填写干部任免预批表”等步骤,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工作流程。

  9.关于“未严格执行换届制度”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换届制度规定学习,2018年12月17日,向市委教育工委上报了2019年学校支部计划换届情况。二是2018年9月14日按照规定对第一党支部进行换届选举,二支部、三支部进行了纪检委员等补选。

  10.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跑偏走样”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规范开会程序和内容要求,2018年8月31日、12月3日,2019年2月21日,严格按照规定召开了省委巡视专题民主生活会、学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二是结合9月初进行的各支部党员组织关系调整,将党委成员分别分在了5个党小组,参加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其中赵军分在一支部一小组、郭振平分在二支部一小组、沈荣浩分在一支部二小组、姜永明分在三支部一小组、于长涛分在二支部二小组。三是学校党委12月7日下发2018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通知,提前对学校支部组织生活会进行文件指导。2018年9月起,学校5名党委委员共参加支部和党小组活动43次。在学校支部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工作中,学校5名党委委员在工作督导和支部党员批评相互批评等环节中,认真指导,积极参加。

  11.关于“发展党员资料不完整,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党支部成员学习党员发展流程,为每个党支部活动室配备了党员发展流程刊板。二是2018年12月21日,学校党委指导第二、第三支部完成了李琳、初文菲两名预备党员转正。三是自查整理了学校党委、各支部党费收缴明细和单据,组织各支部认真学习了上级关于党费收缴的制度规定。从2019年1月起,严格按规定每月收取党费,按比例及时上缴市委教育工委。

  12.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肃、不认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学校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要求,使用市委教育工委统一配发的“三会一课”记录本,和学校纪委整理的“三会一课”记录参考模板,留好活动记录,并将活动记录及时上传灯塔党建平台。从2018年9月开始,学校党委安排学校纪委定期检查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下发情况通报。二是指导纠正学校第二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存在的问题,加强了政策学习。目前,第二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开展规范及时。三是9月20日,学校党委对党支部委员进行了“三会一课”工作方法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支部规范开展“三会一课”的意识。

  13.关于“违规发放各类津贴补贴奖励”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10月份全部收回了发放的4800元出车补贴;11月份全部收回了2014-2015年发放的87750元招生补贴。二是在党委会民主生活会深刻反思挪用财政资金补发“阳光补贴”等问题,通过学习政策文件,对照检查,提高了政治思想站位。三是结合上级津贴补贴奖励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认真自查,在执行上级规定的基础上,修订完善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构建起了长效防范机制。

  14.关于“公务接待监管不严、报销手续违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重新修订了学校公务接待差旅工作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一事一审批,相关部门做好了公函、审批表、明细的检查把关。二是认真自查纠正公务接待方面存在的问题,组织部门和教学系认真学习学校文件,进一步掌握了政策,熟悉了办事程序。

  15.关于“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制定了《山东省烟台艺术学校公车管理规定》,认真执行实施。二是完善审批制度,每一次出行、加油都有详实记录。三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严格把关,不必要的出行一律不批准,做到公车的高效与节约并存。四是车辆维修均在指定单位进行。

  16.关于“存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和公款送礼现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2018年11月全部收回了2014-2015年违规报销的校园网话费24244.8元。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定期检查,杜绝问题再次发生。三是重新修定完善财务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工作要求,并严格执行。

  17.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淡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2018年9月起,学校党委书记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3次。2019年4月召开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对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了布置。认真落实学校党委书记每年至少举办1次廉政党课制度,2018年12月13日,学校党委书记、校长赵军为全体党员上了廉政党课,为全体教职工进行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警示教育。二是落实好班子成员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进一步修订了《学校党委“一岗双责”责任制》,使之更符合学校实际,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2018年4月起,按照市委教育工委要求,使用统一的台账记录本,规范开展工作,严格落实两本台账制度。9月起,自查3次台账记录情况。三是加强常规管理,9月出台学校《关于教职工长期病假的管理规定》,进一步抓好工作纪律的执行,学校纪委牵头每月进行1次检查,及时下发检查情况通报。

  18.关于“纪委监督责任严重缺失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按照“三转”要求,2018年8月22日,下发文件调整学校领导工作分工,纪委书记聚焦纪检监察主业,不再分管人事、财务等工作。加强学校纪检队伍建设,9月初,学校纪委增加办事人员,基层党支部增设纪检委员。二是强化纪委职能履行,按照工作职责要求,认真制定学校各项纪检监察工作的实施方案,2018年9月以学校纪委的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和测试的通知,12月印发了《学校纪检监察工作实施方案》。三是2018年9月开始,学校纪委开办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小刊物《党纪与作风》,目前已发刊7期,对党员进行常态化警示教育。四是2018年9月20日,纪委书记与学校党委书记一起对换届选举产生的党支部成员和补、增选的党支部成员进行集体谈话。五是对于突击发放“阳光福利”纪委书记没有在学校党委会上提出明确反对意见的问题,学校纪委书记在学校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认真地对照检查与深刻反思,保证今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

  19.关于“对已发现的挪用财政资金补发‘阳光补贴’未整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召开专题党委会学习上级政策文件,提高思想认识,召开党委民主生活会,深刻反思产生“挪用财政资金补发‘阳光补贴’”问题的思想根源,吸取教训,通过修订完善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杜绝违规问题再次发生。二是结合全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津贴补贴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从学校党委到学校政工、财务部门进行认真自查,提高思想站位,完善工作流程,严格审批程序,健全了工作机制。三是严格按照预算要求使用财政资金,年底结余的全部上缴财政。

  20.关于“学校内控制度不严,财务管理漏洞较大”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学校内控制度管理,修订完善了《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学校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学校公务卡使用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二是要求职工全部办理公务卡,原则上按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开展公务活动,特殊情况可以使用个人银行卡,绝对不得使用现金支付,不按照要求的学校财务不予报销。三是进一步完善和明确票据报销标准和审批流程,重新修订了学校差旅报销制度等文件,进一步加强单据审核,从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四是加强了外聘教师费用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和审批发放流程,明确了教务、人事、教学系相关部门职责,健全各负其责互相制约的防范机制。五是开展学校收入情况排查、梳理,杜绝“公款私存”“设立小金库”,要求所有收入全部上缴财政专户,不得留存单位账户中,不得擅自使用。收入上缴后通过财政预算再申请拨付单位使用。要求学校各部门、教学系不得自行收费,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2019年4月,全部收回了2016年前舞蹈系私存的培训费等5230.53元。安排家委会退回了学生预交的服装费。

  21.关于“变相乱收费、擅自变更专项资金用途”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预算要求使用了专项资金,每季度进行1次自查。二是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2018年12月11日对食堂进行了招标采购,选定了供应商,重新签订了合同;12月25日对校服进行了招标采购。三是对部门、教学系进行了1次收费管理检查,对各教学系上报的练功服等物品的采购加强了管理,做好了与家长的沟通,及时进行情况公开。

  22.关于“违反政府采购管理办法”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积极纠正安全隐患整改工程等违反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问题。二是建立健全学校预算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根据预算进行采购的规定,加强学校政府采购管理,及时进行公开。三是总务处对小额物资的采购实行询价制度,货比三家,选择性价比最高的产品或服务。对定点采购物品严格遵守定点采购相关规定,采购地点必须为定点单位。对集中采购物品,绝不私自采购,上报财政局由财政局统一安排。四是对“未经公开招标将食堂和物业承包给百纳公司”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地自查,学校已于2018年2月进行了重新招标,并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虽然我校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部分问题产生的思想根源还未完全消除,新的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巩固。下一步工作中,学校党委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学校党的领导,努力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加快学校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

  学校党委将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组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于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等需要长时间巩固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继续抓好“三会一课”“补贴津贴奖励发放”等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坚持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执行实施,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学校党委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学校党的政治建设,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抓发展的工作理念,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610734;邮政信箱: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福山路35号山东省烟台艺术学校纪委;电子邮箱ytyx007@163.com。                           

中共山东省烟台艺术学校委员会

          2019年5月21日

  烟台艺校创建于1958年,1964年停办,1976年恢复办学,1979年正式批准为中等艺术学校,1993年被文化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确定为省部级重点中专,2001年被国家教育部评估为国家级重点中专。
烟台艺校位于芝罘区福山路35号,占地面积30亩,建筑面积14700平方米。拥有钢琴116架,各种民族、西洋乐器近百件;灯光、音响、服装等演出物资价值近百万元。

关注我们

  • 扫一扫关注官方微信

  • 扫一扫关注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