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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艺校2019年学雷锋倡议书

更新时间:2019-03-06 16:19:27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1963年3月5日,《人民日报》刊登了毛泽东“向雷锋同志学习”的题词,这天被定为学雷锋纪念日。雷锋同志用其短暂的一生谱写了奉献的华章,用无私的付出撰写了大爱的诗篇,用为人民服务的坚持筑立起道德的丰碑。时光虽易逝,精神却永存,雷锋精神扎根中华民族的血脉,跨越了时空的界限,指引着青年前进的方向。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作为新时代的新青年,我们肩负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承担着传承中华民族精神财富的时代重责,我们应当做雷锋精神的种子,把雷锋精神广播于祖国大地。

  在此,我们向全校师生发出倡议:

  (一)坚定信念、立德修身,做雷锋精神的弘扬者。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守共产主义远大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刻保持昂扬的精神风貌,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以实际行动响应组织号召,用诚实劳动创造美好生活。

  (二)勤学苦练、锐意进取,做雷锋精神的传承者。

  培养勤奋刻苦的学习习惯,端正学习态度,发挥雷锋的“钉子精神”,凭借“挤”劲和“钻”劲,“钉”住问题不罢休,在奋进中发展、在学习中创新。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坚持勤俭节约的作风,在日常生活中自觉抵制不良生活习惯的影响,用高雅、健康的文化生活充实自我、陶冶情操。

  (三)志愿公益、无私奉献,做雷锋精神的践行者。

  服务同学,关注身边小事,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服务学校,积极参与志愿活动,营造温暖校园氛围;服务社会,走进社区开展实践,助力建设和谐社会。坚持从自身出发、从点滴出发,关爱他人、关心社会,将雷锋精神内化为每一位青年的自觉行动。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今天,雷锋精神也不断被赋予新的含义,时代变迁,不变的是为中华崛起而读书的志向,让我们心怀百川汇聚之浩瀚,将大爱铭记于心,以雷锋同志为榜样、以雷锋精神为支撑,坚守理想、坚定立场、坚持奋斗!

  

 

共青团烟台艺术学校委员会

  烟台艺校学生处

  2019年3月5日

  烟台艺校创建于1958年,1964年停办,1976年恢复办学,1979年正式批准为中等艺术学校,1993年被文化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确定为省部级重点中专,2001年被国家教育部评估为国家级重点中专。
烟台艺校位于芝罘区福山路35号,占地面积30亩,建筑面积14700平方米。拥有钢琴116架,各种民族、西洋乐器近百件;灯光、音响、服装等演出物资价值近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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