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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表演系成功举办声乐教学成果展演

更新时间:2017-12-13 16:29:58

  为了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及“习总书记文艺座谈会”精神,推进我校职业化教育工作的实施进程。艺术表演系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相关会议文件,结合总书记文艺座谈会的精神,探索教学新方法、新手段。运用创新的思维,启发学生自主学习声乐的兴趣,办学生满意,社会满意的艺术职业化教育。12月12日,由艺术表演系主办,艺术表演系音乐教研室承办的艺术表演系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星光舞台”声乐教学成果展演在学校排演厅成功举行。

       

  本次参与演出的全体演员均为艺术表演系16、17级音乐专业声乐表演方向学生。展演在歌舞《红高粱》中拉开帷幕,歌曲《江山》、《我和我的祖国》、《唱支山歌给党听》等一系列主旋律的作品,让在场的师生们重燃红色爱国主义情怀。我系首次成立的学生社团“花样女团”、“花样男团”的《远走高飞》、《青春纪念册》与现场观众的互动为整场音乐会增添了一抹青春的亮色。意大利艺术歌曲《友善的森林》、《小夜曲》、《林中的小鸟在歌唱》彰显了我校声乐教学专业性的地位。《霸王别姬》、《梨花颂》、《胡琴说》与戏曲、民乐的创编合作是我系声乐教师勇于探索新的教学手段、新的艺术表现形式的一次大胆尝试。新创编的节目深受大家的喜爱,演出效果反映强烈。一批具有时代特色的流行歌曲演唱也为展演增添了色彩。展演最后在烟台艺术学校梦想合唱团带来得《怀念战友》、《共筑中国梦》中落下帷幕。

       

  本次教学成果展演表现形式涵盖独唱、重唱、小合唱、表演唱、混声合唱等形式。唱法涵盖美声、民族、流行三种唱法。首次与戏曲、民乐的结合创编,充分体现了我系声乐教师的发散思维,勇于探究、创新的教学新思路。在学校领导的关怀下,在系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声乐教师将不负关爱,勇于创新,再接再厉争取新的辉煌。(通讯员:徐鹏)

       

  烟台艺校创建于1958年,1964年停办,1976年恢复办学,1979年正式批准为中等艺术学校,1993年被文化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确定为省部级重点中专,2001年被国家教育部评估为国家级重点中专。
烟台艺校位于芝罘区福山路35号,占地面积30亩,建筑面积14700平方米。拥有钢琴116架,各种民族、西洋乐器近百件;灯光、音响、服装等演出物资价值近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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