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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烟台艺校学校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17-05-18 20:00:39

  山东省烟台艺校学校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烟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烟教办发〔2017〕14号)要求,现就2017年我校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立德树人为宗旨,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抓手,突出思想教育,深化道德实践,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师生文明素质,推动学校内涵发展,依据市教育局关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项工作要求,攻克难点,补齐弱项,确保全面达标,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任务

  依据测评标准,结合学校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压实创建责任,贯彻实施校园文化环境美化工程,切实抓好“三项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四个专项行动”,不断加强学校全面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升学校内涵水平,努力办人民满意中等艺术职业教育。

  (一)切实抓好“三项教育活动”。

  1.理想信念教育活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紧密结合学校“规范强化年”各项工作目标,引导干部群众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夯实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以建军90周年、庆祝香港回归20周年、纪念全民族抗战爆发80周年为契机,集中开展爱党、爱国、爱家乡教育活动,凝聚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强大精神力量。

  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倡导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围绕落细、落小、落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创建的全过程、各方面,体现到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创建的各个环节上,细化到学生日常管理、教师队伍建设等各项规章制度中。

  3.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德育工作,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清明祭英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歌传唱”等实践活动。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进一步丰富“我们的节日”、经典诵读等活动内涵,不断用优秀传统文化滋养核心价值观。

  (二)深入开展“四个专项行动”。

  1.文明创建宣传行动。利用橱窗、展板、LED屏、板报等多种形式在校园内外及教室显著位置展示学生守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各类创建宣传与校园文化环境有机融合,做到抬眼可见、举足即观、常态化设置,注重维护和及时更新。通过家委会、《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家校联系渠道和方式,将创建文明城市和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宣传到每个家庭和整个社会,提高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支持度。各部门、系要做好创建工作的新闻宣传,及时报道工作动态、创新举措、经验做法、特色亮点、先进典型,形成有利于推动创建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2.文明素质提升行动。把创建活动与学校的德育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培养学生良好的校园礼仪和社会礼仪为重点,广泛开展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和文明学生的评选,深化学生行为习惯和社会责任意识教育。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文明上网教育活动。广泛开展“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待人”主题教育活动,鼓励师生结合实际开展力所能及的公益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引领广大师生把“文明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身边事做起”与摒弃不文明陋习结合起来,走文明路、开文明车、说文明话。

  3.学校管理优化行动。实施校园文化环境美化工程,进一步加强校容校貌综合治理,认真抓好学校环境卫生,促使学校环境时时保持整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校园意外伤害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对校内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特别是对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等方面的问题排查。加强与街道、社区和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反映和解决校园周边环境存在的问题。加强校内控烟工作,学校公共场所没有吸烟现象。

  4.办学行为规范行动。加强学校党建、团建工作,进一步巩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深入开展“强素质修师德、树形象展师风”活动,组织做好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坚决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败坏师德师风的不良行为。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定期开展学生和家长对学校满意度调查,提升社会对学校教育的满意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由“一把手”挂帅的创城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系负责人是具体工作第一责任人,根据学校实施方案和工作任务分工,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科学设计载体,合理搭建平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部门、系要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今年一项战略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分工,逐项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建立事事有人负责、件件有人落实、时时有人监督的工作机制,确保创建任务一件一件完成,一项一项达标。

  (三)强化融入结合。要把创建的指标要求融入到教育教学和常规管理中,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努力形成文明城市创建与学校各项工作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要把文明城市创建同精神文明单位创建结合起来,两个创建一同部署、一同推进,相辅相成、互为补充。要采取长效举措,科学制定创建规划、设计活动方案,把突击性的整治行动转变为经常性的持续创建,有效维护创建成果。

  (四)注重档案积累。各部门、系要重视创城工作档案材料的积累归档,要在平时的创建工作中,对照每项测评内容的每个关键词按方案计划、落实方案计划的各种活动材料、活动总结(含图片音像资料等)的顺序形成宗卷。材料内容包括召开的会议(通知、讲话、主持词、会议记录、信息报道等)、开展的活动、采取的措施、制定的制度、取得的效果等。

  (五)从严督查指导。今年,上级将采取不通知、不定时的模式进行测评,即日起,各部门、系要坚持创建工作常态化,加强自查、互查和包挂专项督查,不放过一个角落,不漏掉一个指标,发现的问题,不讲条件、不讲困难,立即整改。创建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负责”的原则,对组织创建不得力、落实工作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学校将及时、严肃追责。

  附件:1.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重点任务责任分工表

  2.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任务分工表

  3.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任务分

  工表

  

 

  

  附件1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重点任务责任分工表

 

 

 

 

 

 

 

 

 

 

 

 

 

 

 

 

 

 

 

 

 

 

 

 

 

 

 

 

 

 

 

  任务内容

  完成要求

  责任单位

  责任人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项教育

  校园、教室有悬挂核心价值观“24个字”,学生熟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在显著位置展示学生守则。(校门口、教学楼、教室等显著位置展示学生守则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学生处、艺术表演系、艺术教育系

  张增运

  王福海

  林力朴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教育活动

  1.根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校园有关要求,继续开展好“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推进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

  2.利用重要时间节点、传统节日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我的中国梦”系列活动。

  学生处、艺术表演系、艺术教育系

  张增运

  王福海

  林力朴

  文明出行专项教育

  提高学生出行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规则意识、公德意识,全面提升学生的文明素质,维护城市文明形象。主要包括交通秩序教育活动、公共场所秩序教育活动、公共环境教育活动等。

  学生处、艺术表演系、艺术教育系

  张增运

  王福海

  林力朴

  校园和周边环境

  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现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

  学生处

  张增运

  文明校园创建活动

  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发挥师生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加强师德建设。创建文明班级、文明寝室,评选美德少年。有反映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安排和落实情况的文字、图片资料。

  办公室、学生处、

  艺术表演系、

  艺术教育系

  徐安妮

  张增运

  王福海

  林力朴

  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建设

  有未成年人心理辅导专门的工作场地,有心理健康辅导人员名单,有心理咨询电话或网络咨询热线,有开展心理健康辅导等方面的工作记录。

  学生处、艺术表演系、艺术教育系

  张增运

  王福海

  林力朴

  组歌传唱活动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歌传唱的活动方案(文件)。

  2.利用校园宣传栏等广泛建立善行义举四德榜,对师生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先进典型进行宣传。

  3.利用重要节日、纪念日,广泛开展组歌传唱比赛,6.1前后进行全市比赛。

  学生处、艺术表演系、艺术教育系

  张增运

  王福海

  林力朴

 

 

  

  附件2

  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任务分工表

  

  

  

  

  

 

 

 

 

 

 

 

 

 

 

 

 

 

 

 

 

 

 

 

 

 

 

 

 

 

 

 

 

 

  指标名称

 

  测评内容

 

  测评标准

 

  具体要求

 

  责任单位

  Ⅱ-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Ⅲ-1干部群众全面深入学习

  系统全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如抓好19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等的学习,专题学习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

  提供组织干部群众全面学习的情况。

  办公室、艺术表演系、艺术教育系

  Ⅱ-5

  教育实践

  Ⅲ-9融入日常生活

  运用升国旗仪式、成人仪式、入党入团入队仪式等礼仪制度传播主流价值。

  提供组织升国旗仪式、成人仪式、入党入团入队仪式的实景图片(需注明活动时间、主办单位、活动主题等)。

  学生处、办公室、

  团委

  Ⅲ-10发挥榜样作用

  开展最美人物、时代楷模、凡人善举等学习宣传活动;

  提供年度开展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的样报图片或视频截图或现场照片(需注明时间、主办单位、活动主题)。

  办公室、学生处、艺术表演系、艺术教育系

  Ⅱ-6文化培育

  Ⅲ-11培育良好家风家教

  倡导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

  相关文件、说明报告、信息报道和图片等。

  学生处、艺术表演系、

  艺术教育系

  Ⅲ-12培育勤劳节俭之风

  1)开展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2)开展文明餐桌活动。

  Ⅲ-13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深入推进“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

  Ⅱ-8志愿服务制度化

  Ⅲ-17

  志愿服务活动

  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开展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上网等志愿服务活动,组织专业志愿服务队开展志愿服务。

  提供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开展青少年志愿服务的实景图片(注明时间、地点、内容);

  办公室、团委

 

 

  附件3

  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任务分工表

  

  

  

  

 

 

 

 

 

 

 

 

 

 

 

 

 

 

 

 

 

 

 

 

 

 

 

 

 

 

 

 

 

 

 

 

 

 

 

 

 

 

 

 

 

 

  测评

  项目

 

  测评标准

 

  测评要求

 

  责任单位

  1、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的措施、办法。

  建立健全“三结合”教育网络的材料(规范文件、说明报告)。

  学生处

  2、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

  1)未成年人熟知并背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

  熟知

  学生处、艺术表演系、艺术教育系

  2)组织好重要时间节点“我的中国梦”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开展活动的工作安排(规范文件);

  学生处

  3)开展美德少年等身边榜样学习活动常态化;

  开展最美少年等身边榜样学习活动的工作安排(规范文件)和活动的情况说明、活动图片。

  学生处

  4)组织开展以孝敬、友善、节俭和诚信为主要内容的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加强未成年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组织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加强未成年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工作安排(规范文件),情况(说明报告)和实景图片。

  学生处、艺术表演系、艺术教育系

  3、学校教育

  1)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的工作安排和取得进展成效的说明报告。

  学生处、教务处

  2)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安排和落实情况;

  关于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的工作安排(规范文件),活动落实情况说明报告。

  学生处

  3)广泛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措施扎实,氛围浓厚,成效明显;

  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工作安排(规范文件),体现活动进展、成效的说明报告。

  学生处

  3、学校教育

  4)学校德育课落实,效果好;

  思政课、活动的安排(规范文件)和情况(说明报告)。

  教务处、学生处

  5)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有具体方案、有实际效果;

  关于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的工作安排(规范文件),进展和成效情况(说明报告)。

  办公室

  6)建立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加强家校联系;

  关于建立家长委员会,加强家校联系的有关安排(规范文件)和情况(说明报告)。

  学生处

  4、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

  5)关心关爱特殊群体未成年人有措施、效果实。

  关心关爱困难学生的工作安排(规范文件)和情况(说明报告)。

  学生处

 

 

  烟台艺校创建于1958年,1964年停办,1976年恢复办学,1979年正式批准为中等艺术学校,1993年被文化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确定为省部级重点中专,2001年被国家教育部评估为国家级重点中专。
烟台艺校位于芝罘区福山路35号,占地面积30亩,建筑面积14700平方米。拥有钢琴116架,各种民族、西洋乐器近百件;灯光、音响、服装等演出物资价值近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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