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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与海阳文广新局合作建立海阳秧歌教学基地

更新时间:2017-04-06 21:36:26

  4月5日上午,烟台艺术学校与海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在烟台艺术学校建立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海阳秧歌教学基地,在海阳市建立山东省烟台艺术学校教学实践基地。

  海阳秧歌是优秀的传统文化艺术,是国家确定的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烟台艺术学校是全市唯一的公办中等艺术学校,很早就以高度的使命感通过校园传承的方式进行京剧、吕剧等国家非遗的教育教学。2011年,学校在全国第一个将海阳秧歌引进中专舞蹈教学,聘请了国家舞蹈学科带头人、海阳秧歌传承人张荫松担任客座教授,指导海阳秧歌教学,现已形成了比较成熟的海阳秧歌中专舞蹈教学模式。学校排演的海阳秧歌节目,去年参加了文化部主办的全国桃李杯舞蹈教学展演活动,获得业内的一致好评。此次与海阳文广新局合作建立海阳秧歌教学基地,使学校的海阳秧歌中专舞蹈教学获得强大的支持,学校可以更方便地到海阳秧歌的发源地去学习、采风、交流,提高教学水平,推动海阳秧歌校园传承发展。建立海阳教学实践基地,又为学校学生提高舞台实践能力,实现艺术梦想又搭建了一方起飞的平台,会进一步加快艺术人才的成长步伐,也会活跃当地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推动海阳精神文明建设更上新台阶。

  烟台艺校创建于1958年,1964年停办,1976年恢复办学,1979年正式批准为中等艺术学校,1993年被文化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确定为省部级重点中专,2001年被国家教育部评估为国家级重点中专。
烟台艺校位于芝罘区福山路35号,占地面积30亩,建筑面积14700平方米。拥有钢琴116架,各种民族、西洋乐器近百件;灯光、音响、服装等演出物资价值近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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